第74問:第八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八條誡命吩咐我們,(當)以合乎上帝律法的方式,取得並增加 自己與別人的財富和(外部)產業。
禮拜三
努力工作能給我們換來錢。應該努力勞動、出色工作,還有一個更好的原因。我們應該爲着上帝的榮耀竭力做到最好。要牢記第一問的答案:“人的主要目的是榮耀上帝、以祂爲樂,直到永遠。”我們都應該爲了上帝的榮耀而工作。一個男人,不管他是牧師還是汽車修理工,都應該在工作中盡力才能在工作中榮耀上帝。一個女人,不管她是家庭主婦還是護士,都應該勤奮努力,叫上帝得着榮耀。一個小孩子,複習考數學的時候,或者清理房間的時候,都應該是爲着上帝的榮耀而做。意思是說,他不可以拖拖拉拉、心不在焉地做,而是專心致志地做。如果人知道我們說是愛上帝,卻看見我們工作馬虎,他們對上帝會怎樣想?請讀帖撒羅尼迦前書4:11-12。
帖撒羅尼迦前書4:11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帖撒羅尼迦前書4:12 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沒有什麼缺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