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問:第八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八條誡命是:“不可偷盜”。
禮拜六
我們可以爲我們所有的一切知足,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們知道上帝掌管一切。當我們學習《要理問答》第七問的時候,我們學到“上帝預定了所發生的一切事”。沒有上帝的計劃,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不論我們環境如何——不論我們富足還是貧窮——這都是上帝爲我們選擇的環境。因爲我們知道上帝愛我們,而且祂有至高的智慧,我們就知道祂選擇的環境就是對我們最好的環境。我們可以滿足於我們的所有,因爲我們所有的都是上帝賜給我們的。約伯是個富人,有個幸福的家庭。他得了許多祝福,他也爲此感謝上帝。即使他兒女喪命、財產盡失,他仍能知足。他知道賜給他一切財富的是上帝,收取這些財富的也是上帝。請讀約伯記1:20-21,看看約伯怎麼說的:
約伯記1:20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約伯記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