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問:第六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六條誡命是:“不可殺人”。
禮拜一
洪水之後,挪亞一家開始了在世界上的新生活,這時藉着挪亞給全人類一個命令。上帝說若是誰流人的血,他的血就要被人流。上帝爲什麼這麼說呢?這不僅僅是因爲傷害人不是好事。請讀創世記9:6,看看人爲什麼不可以殺死或傷害他人。
創世記9: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爲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這是因爲,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殺死動物、鳥、魚,是另外一回事。這些生物屬於上帝,我們對待動物也要有些憐憫,在對待它們的時候也要用榮耀上帝的方式。不過捕撈並殺魚來喫,或者讓病重的狗安樂死,這並不是錯的。但是,殺死人就是犯罪了,因爲人都是帶着上帝的形像。傷人、殺人不僅是殘酷的事,而且是羞辱上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