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问 礼拜三

第65問:第五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五誡命禁止人忽略或違反各人按其地位和身份當受的尊重和當得的侍奉。

禮拜三

我希望讀者您從來沒有打過父母也沒有罵過父母。不過除此以外還有其他的方面,我們可能對父母表現出不尊重,而這些方面我們可能覺得沒有那麼嚴重,因爲有時候所有的孩子好像都這麼做。但是聖經告訴我們,這些事情也是不可的,在上帝眼中是嚴重的。因爲孩子也是罪人(跟所有人一樣),所以孩子常常不順服父母。這是罪,不僅得罪父母,而且也得罪上帝。有些孩子喜歡偷偷摸摸地做父母不會允許他們作的事。他們周密地謀劃,看如何可以不順服又不被抓到。這麼做,其實比單單一個不順服的行動還要更糟糕。這種態度似乎表明,孩子以爲自己比爸爸媽媽更高明,也比他們的規矩略勝一籌。懷着這種態度的孩子不屑於順服。他以爲自己太聰明瞭,太成熟了,根本不需要順服了。

對待父母的不尊重態度,還表現爲取笑的態度。孩子跟夥伴一起的時候笑話自己的父母,這是對父母的不尊重。他取笑父母,讓朋友們都知道父母說的蠢話、辦的蠢事,然後表明自己跟他們不一樣。有人在旁邊的時候,他跟父母大聲說話,而且還儘量不讓別人看到自己和父母在一起。這就是一種取笑的態度。請讀聖經箴言書30:17,看一看那裏如何評價取笑父母、不屑於順服父母的孩子。

箴言30:17 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爲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爲鷹雛所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