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问 礼拜五

第64問:第五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吩咐人(在其所處的地位和關係中)按照各人的尊卑長 幼,履行自己的本分,並給予對方當受的尊重。

禮拜五

我們已經學習了兒女對待父母方面的幾個責任。這些責任就是:聽從他們的教導,順服他們,接受他們的管教並從管教中學習教訓,父母年老的時候也要孝敬他們。兒女對父母有正確的態度,就會做到以上所說的那些。對待父母的正確態度就是尊重。尊重父母的兒女不敢惹父母生氣。這倒不是因爲怕被抓到或者怕被懲罰。這是出於一種心裏的渴望,要做父母喜悅的事,不做讓父母憂愁的事。當然,父母和兒女都是罪人。有時候父母犯了罪,做出的事情讓孩子很難再尊重他們。有時候孩子犯了罪,不想再尊重父母了。這個誡命呼籲我們,無論感受如何,都要尊重父母。請讀利未記19:3

利未記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