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问 礼拜二

第64問:第五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五條誡命吩咐人(在其所處的地位和關係中)按照各人的尊卑長 幼,履行自己的本分,並給予對方當受的尊重。

禮拜二

孩子對父母的另一個本分是順服父母。也許孩子已經學會了父母要他們懂的東西,甚至能倒背如流,不過不可以停在這裏。孩子必須繼續來順服那個教導。孩子常常懂得並且記住了父母告訴他們做的事,不過當父母不在身邊的時候,他們卻違背父母的教導。這條誡命就是要孩子們遵行父母的吩咐,就算父母不在場的時候也是一樣。

除了遵行父母的教導,孩子還要聽父母的話。父母給孩子一個命令,孩子應該順服。孩子不應該等着看看是不是父母非要逼着他做。他不應該問“爲什麼?”,也不應該頂嘴。孩子要立刻地順服,彷彿聽到了上帝的命令一樣。畢竟,父母是上帝賜給每個孩子的,上帝要求我們尊重他們的權柄。請讀以弗所書6:1

以弗所書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同樣,父母不在的時候,由老師或者保姆看管的時候,孩子必須順服尊重老師或者保姆,如同對待父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