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问 礼拜五

第61问:第四条诫命禁止什么?

答:第四条诫命禁止人对那当守的本分忽略或塞责(对当尽的责任忽略 不行或敷衍了事),并禁止人因怠惰(懒惰闲散),或行本来有罪的事 情,或对俗务或娱乐发生不必需(必要)的心思、言语或行为,以致亵 渎此日。

礼拜五

上帝的百姓愿意花时间读祂的话语、花时间祷告。当圣灵使人重生,祂会把对这些事的喜爱放在那人的心中。一个人成为信徒之前,他对聚会、读经、向真神祷告都不感兴趣。当圣灵改变人心,他对这些事产生喜爱之情。他不会厌倦这些事,因为这些事能够帮助他更认识上帝。他会每天渴慕做这些事,而不是仅仅在主日。请读119:147-148,164。

诗篇119:147 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语;

诗篇119:148 我趁夜更未换将眼睁开,为要思想你的话语。

诗篇119:164 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