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问 礼拜一

第61問:第四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四條誡命禁止人對那當守的本分忽略或塞責(對當盡的責任忽略 不行或敷衍了事),並禁止人因怠惰(懶惰閒散),或行本來有罪的事 情,或對俗務或娛樂發生不必需(必要)的心思、言語或行爲,以致褻 瀆此日。

禮拜一

當我們把主日分別出來與上帝的百姓聚會的時候,我們是在尊重主日。我們把這一日作爲特別的日子來遵守,用來敬拜上帝,聆聽祂的話語。但是我們不僅必須如此來尊重主日,而且必須在做這些事的方式上尊重主。有些人出於習慣來參加敬拜,或者別人讓他們來他們纔來。這些人來倒是來了,不過心裏面卻是老大不願意,心裏想要是不用來就好了。他們寧可在家裏呆着。在整個敬拜的過程中,他們都是在想敬拜之後去幹什麼。他們在敬拜中,不斷看錶,如果過了該結束的時候,他們就氣得不得了。舊約先知阿摩司給以色列百姓傳達了上帝憤怒的信息。那些以色列人正在做惹怒上帝的事情。在阿摩司書8:5上半節,請讀一讀,他們說的什麼話,惹怒了上帝。

阿摩司書8:5 你們說:“月朔幾時過去?我們好賣糧;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好擺開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