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問:第四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四條誡命吩咐人當將聖經所規定的時日都向上帝守爲聖;祂特意 指定七日內一整天叫人向祂守爲聖安息日。
禮拜六
如果安息日預表着我們在耶穌裏的安息,那麼既然耶穌已經來了,我們就可以在主日的時候爲所欲爲嗎?基督徒在主日工作,是不是就無所謂了呢?我們是不是有自由停止聚會,以便我們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去用這一天來敬拜上帝呢?因爲基督爲我們做的,我們不是爲了與上帝和好而守安息日。作爲上帝的兒女,我們是因爲如此愛祂纔會想要守安息日。我們想要爲着祂在祂兒子主耶穌基督裏所賜給我們的一切來感恩。當我們真正理解上帝爲我們所成就的,我們就會渴慕每個星期花一天時間來認識祂,來讚美祂。請讀提多書3:4-8。
提多書3:4 但到了 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提多書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提多書3:6 聖靈就是 神藉着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提多書3:7 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爲義,可以憑着永生的盼望成爲後嗣。
提多書3:8 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使那些已信 神的人留心做正經事業。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