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问:第四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四条诫命是:“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 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 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 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 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 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礼拜三
耶稣在地上的时候,祂常常让法利赛人恼火。(法利赛人就是那些非常注重遵行规条的人)。让他们恼火的事情之一,就是耶稣并没有像他们以为的那样,在安息日谨慎自己的行为。祂在安息日医病,还有一次,祂竟然允许祂那些饥饿的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吃。在马太福音12:8,耶稣如何称自己?
马太福音12:8 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耶稣就是安息的实现。安息日不过是描绘了祂将要赐给百姓的安息。祂会替他们完全地遵守上帝的诫命,这些诫命是百姓绝对无法自己守成的。他们不必再反复地献祭,每次都得一丝不苟。所有的献祭、礼仪和特别的日子,都是刻画了救主对于百姓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