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问 礼拜四

第52問:第二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是什麼?

答:第二條誡命所附加的理由乃是:上帝對我們擁有主權,我們是屬祂 的,並且祂是忌邪的,要我們專心敬拜祂。

禮拜四

第二誡命的末尾告訴我們,上帝懲罰那些恨祂之人的罪惡。這表明上帝對於不以祂要求的方式來敬拜的那些人是多麼憤怒啊。祂看這樣的敬拜是有罪的,把如此敬拜的人看作是恨祂的人。在許多教會裏,上帝要求的敬拜方式已經被人們喜歡的東西代替了。這種教會裏的人還以爲自己在敬拜上帝,但是實際上是在表達對上帝的恨。他們拒絕了上帝命令的敬拜方式。

先知瑪拉基把上帝的信息寫給百姓,當時人們的敬拜鬆鬆垮垮,沒有照着上帝的命令。他們沒有把最好的牲畜作爲祭物獻給上帝,反而把有病、有殘疾的牲畜帶來。上帝說,這證明他們對上帝沒有尊重。祂說,祂寧可沒有敬拜,也好過百姓缺乏敬畏和順服的敬拜。請讀瑪拉基書1:6-11

瑪拉基書1:6 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爲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裏呢?我既爲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裏呢?“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瑪拉基書1:7 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

瑪拉基書1:8 你們將瞎眼的獻爲祭物,這不爲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爲惡嗎?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拉基書1:9 “現在我勸你們懇求 神,他好施恩與我們。這妄獻的事既由你們經手,他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拉基書1:10 “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

瑪拉基書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爲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爲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爲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