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问 礼拜二

第51問:第二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二條誡命禁止人用任何形象,或用聖經中所未指定的其他任何方 式敬拜上帝。

禮拜二

請讀使徒行傳17:29

使徒行傳17:29 我們既是 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爲 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

在當今的美國,人們不再用金子、木頭、石頭製作偶像來跪拜。今天,上帝的百姓不會受試探造偶像,說“這就是上帝”。今天,人們在想象中製造假神。他們用意念造假神。大多數人相信有一位神。但是人們對於上帝是什麼樣的,有許多不同的想法。如果這些想法跟上帝在聖經中所說的不一致,那麼這些想法就是錯誤的。當人們對於上帝有錯誤的想法,他們相信的神就是假神或者是個偶像。

有時候,人們聽別人說關於上帝的事情,沒經過查考聖經就信以爲真。你不應該相信自己對於上帝的想法。你也不應該相信別人的想法。只有一種方式才能保證,你敬拜的是真神,而不是人捏造出來的上帝的概念。你必須搞清楚,你對於上帝的信仰是來自於聖經。爲此,你必須熟悉聖經。如果你只瞭解聖經的一部分,你就無法對上帝有真實的認識。上帝已經在聖經中向我們啟示祂自己。只有熟悉聖經,我們才能照着祂的吩咐來敬拜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