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問:第一條誡命中“在我面前”一語特別教訓我們什麼?
答:第一條誡命中“在我面前”一語教訓我們,上帝無所不見,祂注意到人另有別神之罪,大爲不悅。
禮拜五
今天,人們是否從別人那裏接受敬拜尊榮,彷彿他們是神?今天,是否有人似乎覺得自己既然是偉人、名人,就不需要順服上帝的法則呢?上帝沒有改變。他對於今日人們尊崇敬拜別人的行爲,對於像希律那樣接受如此尊榮的人,有一樣的感受。
請讀以弗所書5:5-6。
以弗所書5:5 因爲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 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以弗所書5: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 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有貪心的人,就是一個拜偶像的人。有貪心的人,他們想要的總比上帝已經賜予的多。這樣的人與上帝的國無關。上帝的憤怒會臨到這人。上帝的憤怒,是聖潔的、大能的、可怕的。那些以別的人或物當作神的人,大大地得罪上帝。儘管祂耐心地等候他們悔改,祂的憤怒最終會降臨在他們身上。聖經告訴我們“落在永生 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希伯來書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