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問:第一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一條誡命是:“在我面前(和合本譯爲:“除了我以外”),你不 可有別的神”。
禮拜三
貫穿整個舊約,上帝的百姓都在與偶像崇拜爭戰。儘管他們有上帝的誡命,告訴他們要敬拜祂,而且只能敬拜祂,不過以色列人還是想要周圍的鄰邦有的東西。所有其它的國,都有不止一個的神。其它的國都能看見他們的神。當然,他們的神都是雕像而已,絕對什麼也做不了。不過,以色列人仍然一再地效法鄰國,想要一邊敬拜上帝,一邊敬拜偶像。最終,上帝差遣強大殘酷的國家來摧毀以色列的城市,把人民都當作俘虜搶走了。這件事治好了他們的偶像崇拜。等他們可以回到祖國,重建城市的時候,他們不再敬拜偶像了——至少不再敬拜那些雕刻的偶像了。
不過罪人總是爲自己製造偶像,雖然不是真的樹立雕像來拜。有一個故事,說到一個忠心的猶太人,祂連做夢都不會向雕像禱告的。不過祂顯然有一個偶像。請讀馬太福音19:16-22中的故事。這個人的偶像是什麼?
馬太福音19: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馬太福音19:17 耶穌對他說:“你爲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馬太福音19:18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馬太福音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馬太福音19:20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馬太福音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馬太福音19:22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爲他的產業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