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既然你们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你们要思考上面的事,不要思考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4基督是你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在荣耀里显现。
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是拜偶像。因这些事,神的愤怒必临到那些悖逆的人。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着的时候,你们的行为也曾是这样的。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就是恼恨、愤怒、恶毒、毁谤和口中污秽的言语。不要彼此说谎,因为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照着造他的主的形像在知识上不断地更新。在这事上并不分希腊人和犹太人,受割礼的和未受割礼的,未开化的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独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
所以,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要穿上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和忍耐。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容忍,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除此以外,还要穿上爱心,因为爱是贯通全德的。你们要让基督所赐的和平在你们心里作主,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你们还要存感谢的心。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用诗篇、赞美诗、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以感恩的心歌颂神。你们无论做甚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借着他感谢父神。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合宜的。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虐待她们。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生气,恐怕他们会灰心。
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服事,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心存诚实,因为你们敬畏主。你们无论做甚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为主做的,不是为人做的;因为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作为赏赐。你们要服侍的是主基督。行不义的人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
保罗用了第三章一整章的篇幅,讲解伦理教导。我们综合思考信仰与道德行为的关系。(读经请翻看第三章全章。)
基督教不是讲道德的宗教。「宗教都是导人向善的」,这话并不完全适用于基督教。基督教的第一句话不是「人要为善」,而是「人无法为善」。人心中有良知善念,也勉强能分辨善恶,但罪性却使他无法因知善而行善,「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却由不得我」。勉强在行为上扮成道貌岸然、循规蹈矩的人是可以做得到的,譬如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便是;但外在行为做到一丝不苟是一回事,内心世界是否光明纯洁则是另一回事,后者是无法藉意志便经营出来的。耶稣批评法利赛人的话,适用于任何时代的道德主义者(太廿三27~28)。
人不能靠己力行善,这是基督教对人的第一诊断。而处方则有二:第一,人的生命需要彻底改变。靠赖耶稣基督的救赎,人获得新生命,新生命是新生活的先决条件。第二,人需要借助外力。即或生命改变了,由于「旧我」仍然残存,基督徒终一生仍在两个律的争持相斗之中,所以必须假借外援。外援有二:其一,圣灵的内住,这帮助我们强化本来脆弱的良知;其二,教会,信徒必须活在一个群体里,过互相交代的生活。「我们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来十24)基督徒的成圣生活离不开教会,教会扮演了正面教导和执行纪律的角色。借着圣灵和教会的帮助,基督徒便可以跌跌撞撞,勉力过圣洁的生活。
基督教不是讲道德的宗教。不过,也得同时说,基督教是讲道德的宗教。
人无法做到真实和完全的道德标准,不等于道德标准便不存在。上帝是讲道德的上帝,圣经告诉我们,上帝对人有一个清晰的道德要求,并据此来作为祂跟人建立关系的条件。上帝与人立约,而人在约中所被要求的,先是宗教,后是道德。摩西十诫的前半部是宗教,后半部是道德。上帝并不看重人执行献祭和礼仪的宗教义务,却要求人成为一个「宗教人」和「道德人」。「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我岂可为自己的过犯献我的长子,为自己的罪恶献我所亲生的吗?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7~8)
耶稣基督将律法的要求归结为爱上帝和爱人两项,前者是宗教,后者是道德。耶稣基督明确指出,人如何对待身边的人,上帝便照同样的尺度和方式对待他。祂不是说:我们对上帝好,上帝便对我们好;却是说:我们对人好,上帝便对我们好。
上帝要求人听命。「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肪。」(撒上十五22)而上帝对人的命令,很大一部分是关乎道德的。保罗和其他新约使徒的书信里,有很大的篇幅是关乎道德方面的教导,我们在研读的歌罗西书也是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教并不关心个人的操练,没有要求基督徒「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对高雅圣洁的气质的培养、眼界心胸的扩展,谈的既不多,也其实并不重视,因为我们根本不承认古往今来有「完人」或「圣人」的存在,连彼得或保罗也不是我们倾力效法的对象。除了耶稣基督外,人间再无值得我们全心全意追随和效式的榜样。最关键的是,基督徒在人间追求的不是自我完成。「自我」是没有甚么价值的,「活出真我」不是圣经的教导;我们要活出的,仅是在我们里面的基督,活出基督。我们要活出基督的性情,但更重要,最重要是活出基督所托付的使命。
「自我完成」不是基督教的关怀,我们的伦理教导、上帝对人的伦理要求,统统集中在人际关系之上。歌罗西书要求我们以合宜的态度对待配偶、父母子女、主人仆人;所有道德要求都是人际的(inter-personal)、关系性的(relational),只能在人群中实现,躲进山林、离开人群,便没有甚么好「正心诚意」了。
重视伦理的另一个意义,便是强调在日常生活践行信仰。
基督徒有个常见的偏差,便是轻忽了日常生活责任的信仰意义。我们将信仰实践集中在某些被视为神圣的时刻,参与某些被归类为属灵的活动,譬如教会的事工和传福音的活动,但其实日常生活才是实践信仰的唯一场景。
保罗在谈到家庭角色和责任时,总是从信仰的角度出发。「这在主里面是合宜的。」「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像是为主做的,不是为人做的。」惟有我们将人间责任转化为信仰责任,才恰如其分地看到人间责任的真正价值,它们是重要的,因为这是我们实践信仰的场景。没有离开人间的信仰实践,没有离开人际关系的信仰实践,没有离开日常生活的信仰实践。
基督徒确实是他世取向的(otherworldliness),但他世取向不是在物理或生活上,而是在心态和行为的取态上。物理上,我们仍然在世;心态上,我们却不随世界的做法,我们不属世。这是在世而不属世。
没有离开人间的信仰实践,我们活在此生,活在此时此刻,我们在此生认识主,认受祂的使命,也在此生遵行祂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