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耶穌降世,爲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鏡子可以幫助我們看到自己在外面的樣子,而不是我們在內心的樣子,也不是我們可能成爲的人。普通運動員認爲他們很好,直到他們與一個了不起的運動員比賽—同樣適用於音樂家、藝術家、教師或生活中的任何其他角色。要知道我們到底是誰,我們必須從更高的標準來看自己。
這事發生在使徒保羅身上。在遇到耶穌基督之前,他擁有以色列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履歷。他年輕時才華橫溢,是法利賽人,是守律法的,是信仰的捍衛者,註定要成爲偉大的人物(腓立比書3:4-6)。但在遇見基督之後,一切都改變了。他用一句話來形容自己:罪人中的罪魁。他仍然具有深厚的資質和能力,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他突然意識到,沒有神的恩典,他什麼都不是(腓立比書3:7-11)。
我們越瞭解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歌羅西書1:15),我們對自己的瞭解就越準確。因他是我們真實的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