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 在場(許萬常)

人生的首要就是在場,人要在場才能幫得上忙,就是幫不上忙也能增強人氣、以壯聲色,甚至簡單地湊個熱鬧也行。是的,人在場就是成功的一半。

第12個人

足球場上有所謂“第12個人”,這是誰呢?其實在場上比賽的球員總共只有11個,而在場外搖旗吶喊的球迷,都是那第12個人。儘管他們沒有實際參與比賽,但他們的在場,對比賽的結果卻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人多勢眾可以鼓舞運動員的士氣,士氣帶動球員的球技和體力,比賽的勝面就大多了。

德州農機大學有個著名的優良傳統:每一場足球賽大約有10萬人觀看,當中有三萬多個學生。在比賽過程中他們始終都是站着,這到底是什麼緣故?因爲他們都自稱是那“第12個人”,如果球隊臨時有需要,他們隨時都準備上場。

當然,這只不過是做個樣子,真正上場比賽倒不至於:一上場肯定是以卵擊石。對他們來說,嘶聲力竭的加油就等於參加比賽——只要一人在場,就有一雙手、一個聲音,就能幫得上忙。

分擔痛苦

有句諺語說:“苦難需要同伴。”這是一個負面的看法,有幸災樂禍的成分存在。另有句話說:“分擔的痛苦會減輕。”是說,雖然苦難令人心生恐懼和不安,旁邊的我們或許力有不逮,愛莫能助,然而只要在場就能幫助壯膽,稍微減輕痛苦的份量。

約伯遭遇大難,甚至連他妻子都說:“ 你棄掉上帝,死了吧”(《伯》2:9)!在這危難的時刻,至少他還有三個朋友在場:“他們就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個人也不向他說句話,因爲他極其痛苦”(《伯》2:13)。

人在場不見得要說話,苦難無需解釋,在場陪伴就是幫忙。約伯說:“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伯》21:2)。

人生最大的苦楚是獨自一人,形隻影單顧影自憐,這曾經是先知以利亞的遭遇,他逃難的時候,那些搖旗吶喊的人都不在場了。“只剩下我一人”(參《王上》19:10),他躲在陰暗的洞中哀嘆,痛苦到求死的地步。

永不下場

愛的初步是在場,愛的結局也是這樣——同甘和共苦都是在埸,愛的本質就是不斷地陪伴。

在12個使徒當中,始終都還在場的也只有耶穌“所愛的那門徒”。甘甜的時候約翰在場,唯有在埸才能隨時“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約》13:23);受難時他也在埸。在埸,才能聽到耶穌對他的最後的叮嚀:“看,你的母親”(《約》19:27)。這樣溫柔體貼的交待,纔有榮幸去疼惜擁抱另一個母親。

“父母在不遠游”也都是爲了一直在場。在場可以享受天倫之樂,也可以親奉湯藥,孝的終始就是常在身旁。或許在場不在場是人生的抉擇,同時也是一個無奈,此事古難全;至於我們這些海外的遊子,縱使人不在場,只要有愛就能在,每天藉着視頻省親等於在埸,這就成爲父母極大的安慰。

多少時候,在不在場並非個人的選擇,不是嗎?

主被釘十字架是一個不在場,眾多門徒的逃命更是殘酷的不在場;主耶穌的死裏復活是在場,應驗了祂寶貴的應許: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藉着主的復活,主耶穌和門徒最終都在場了,都團圓了。

哦,是這樣子的,這也是我們屬靈的經歷:主耶穌暫時不在場是爲着永遠在場。他說道:“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14:16),保惠師是聖靈,本意是身旁的鼓勵者。如今道成肉身的主雖不在人間,三一神中的保惠師仍然在場,並且一上場就永不下場,一直上到永永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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