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 關係到永生,最重要的話(佘亞弘)

經文: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吐唾沫在祂臉上,鞭打祂,殺害祂。過了三天,祂要復活。”(《可》10:32-34

重要的事,要講幾遍?3遍,是經常聽到的答案。儘管研究顯示需要7到11遍,但3遍已顯出其重要性。耶穌第3次要門徒仔細聽,繼續預告祂在耶路撒冷將經歷的事,門徒仍無法明白,但令人費解的是,困惑中竟無人追問背後之真實意思。

耶穌三度陳明,是要門徒預備,不讓他們在面對即將發上的世紀大事,方寸大亂,只是門徒就是無法進入狀況,在耶穌受難時,還是潰散四處。要能懂,太難了。

但耶穌的這段話,必須講上無數次,因這曠世之語,關係人類命運,太重要了,指向祂降世要成就的大功:無罪的神子耶穌,代替有罪的世人,受苦、受死,但3天后,祂要復活。當人聽聞、明白耶穌的這段話,相信祂復活,並接受祂爲救主,這就是永生。

當日不解的門徒,在復活的耶穌顯現時,見證了歷史;而耶穌成真的話,對今日的你我,不再是未來式,而是過去完成式,只能以相信或不相信來回應:願你我聽,聽明白,並相信。

禱告:神啊,感謝你,讓我能明白耶穌對門徒所說如此重要的宣告,你不僅爲我受苦、受死,更爲我復活,讓我有新的生命。幫助我,不再困惑,也成爲傳講這信息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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