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新郎朋友」的比喻(下)
陳韋安

經文:約翰福音3:29

29 娶新娘的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在一旁聽,一聽見新郎的聲音就歡喜快樂。因此,我這喜樂得以滿足了。

這個「新郎朋友」的比喻,其實還有另一個重要信息:快樂。快樂在比喻裏面是怎樣的一回事呢?是新郎朋友在婚禮的任務使命?是新郎朋友的倫理責任?還是新郎朋友的道德指引?很多時候,在基督教信仰「教導」裏,我們往往會有一種「教導思維」:今天我們要從聖經中學習「信心」,要從聖經中學習「愛別人」,要從聖經學習「如何快樂」。

不過,快樂卻往往未必是這回事——最少,在這段經文中不是這樣的一回事。快樂很簡單,它只是婚禮的結果。新郎的朋友從來沒有意識自己要快樂,快樂不是「基督徒使命」,不是「應該做的事」,不是「道德要求」——he simply feels happy。因爲他正參與一件快樂的事,他就快樂了。你問:新郎的朋友有爲這快樂做甚麼準備嗎?他有爲這快樂做任何事嗎?沒有。

經文說:「新郎的朋友站在一旁聽,一聽見新郎的聲音就歡喜快樂。」他聽見新郎的聲音,看見新郎的樣子,目睹婚禮的過程,他就快樂。他忘卻了自己的所謂「職責」、「任務」、「責任」。不過,這個「讓主角成爲主角」,這個「忘記自己是自己的主角」,正正就恰如其分地充當了「新郎朋友」的角色了。因此,新郎朋友正確地快樂了。

默想:

作爲見證上帝的人,作爲事奉的人,快樂必然是我們最後的結果。或者中間的過程未必如此,但快樂必然是最終極的結果。不,這篇文章沒有教導你如何快樂,這篇文章只是提醒你,你將會很快樂——如果你正參與基督耶穌的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