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 所謂「到世上來」
陳韋安

經文:約翰福音3:17

17 因爲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因他得救。

經過三天對約翰福音3章第16節的默想,今天我們來到第17節。

明顯地,第17節是第16節的延伸。如果我們深入瞭解了第16節,我們就會明白第17節的重點。重點仍然回到第16節開首一句簡單卻重要的話:「神愛世界」。神愛這個世界,這是上帝永恆中的命定。既然上帝在永恆中決定愛這個世界,當這個世界被創造以後,在歷史與時間的進程中,在終末之前,上帝與世界的關係,上帝參與這世界的行動,就不可能是審判,而是拯救。

因此,第17節就開宗明義道出了這關係:因爲上帝差他的兒子到這個世界,不是要審判這世界,而是要拯救。

原文沒有「罪」這個字。中文和修本的「定罪」,其實就是「審判」(κρίνω)。「審判」(κρίνω)這個字是甚麼意思呢?它最原本就是隔離、分開、挑出來的意思。因此,既然「神愛世界」是上帝最根本的決定,上帝就不是要把世界剔除在祂的豐盛以外,相反,祂要把世界納入祂的豐盛裏。

或者,我們可以重新思考「到世上來」這個行動。約翰福音所講的「到世上來」,不只是一種位置上的來臨,當然也不是高高在上的降臨。「到世上來」是「進入世界」。如果我們思考16-17 的經文,我們就得出這個上帝與世界的關係:1)上帝愛世界。2)上帝賜獨生兒子給世界。3)上帝的獨生子進入這世界。「到世上來」不只是普普通通的來臨,而是更深層次的上帝對世界的愛。

換句話說,所謂「拯救」,就是上帝進入世界裏面,好叫世界進入上帝裏面。這正是復和(reconciliation)的意義。耶穌基督是上帝與世界、世界與上帝的中保。

默想:

同樣,耶穌基督也來臨到你的生命之中。這不是普普通通的來臨,它本於永恆中上帝對世界的愛。祂參與了你的生命,來到你的生命,好叫你被「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