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 保羅在總督非斯都、亞基帕王面前的申辯
李文耀

經文:徒廿五1-廿六32

第二十五章

1非斯都到省裏上任,過了三天,就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2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領袖向他控告保羅;又央求他,3向他求情要對付保羅,把他提到耶路撒冷來,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4非斯都就回答:「保羅押在凱撒利亞,我自己快要往那裏去。」5他又說:「所以,你們中間有權的人與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甚麼不是,就讓他們控告他。」 6非斯都在他們那裏住了不超過八天或十天,就下凱撒利亞去;第二天開庭,下令把保羅提上來。7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着,提出許多嚴重而不能證實的事控告他。8保羅申辯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9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回答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爲這些事受我的審判嗎?」10保羅說:「我現在站在凱撒的審判臺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並沒有對猶太人做過甚麼不對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11我若做了不對的事,犯了甚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控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能把我交給他們。我要向凱撒上訴。」12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就回答:「既然你要向凱撒上訴,你就到凱撒那裏去吧。」 13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妮基來到凱撒利亞,拜訪非斯都。14他們在那裏住了好些日子,非斯都將保羅的案件向王陳述,說:「這裏有一個人,是腓力斯留在監裏的。15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把他的事稟報了,要求定他的罪。16我回復他們,無論甚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當面對質,沒有機會爲所控告的事申辯,就先定他罪的,這不是羅馬人的規矩。17及至他們都來到這裏,我沒有耽誤,第二天就開庭,下令把那人提上來。18控告他的人站起來告他,所控告的並沒有任何我所預料的那等惡事。19不過,有幾樣辯論是有關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以及一個名叫耶穌的人,他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着的。20我對這些事不知該怎樣處理,所以問他是否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爲這些事接受審判。21但保羅要求我留下他,要聽皇上判斷,我就下令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凱撒那裏去。」22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也願意親自聽聽這個人。」非斯都說:「明天你就可以聽他。」 23第二天,亞基帕和百妮基大張旗鼓而來,與眾千夫長和城裏的顯要進了大廳。非斯都一聲令下,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24非斯都說:「亞基帕王和在這裏的諸位,你們看這個人,他就是所有在耶路撒冷和這裏的猶太人曾向我懇求呼叫,說不可容他再活着的。25但我查明他並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並且他自己也已向皇帝上訴了,所以我決定把他解去。26論到這個人,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帶他到你們面前,尤其到你亞基帕王面前,爲要在查問之後有所呈奏。27因爲據我看,解送囚犯而不指明他的罪狀是不合理的。」

第二十六章

1亞基帕對保羅說:「準你爲自己申訴。」於是保羅伸手辯護說:2「亞基帕王啊,猶太人所控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以在你面前辯護,實爲萬幸。3更慶幸的是你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爭論;所以,求你耐心聽我。 4「我自幼爲人如何,從起初在本國的同胞中,以及在耶路撒冷,所有的猶太人都知道。5他們若肯作見證,就知道我從起初是按着我們教中最嚴緊的教門作了法利賽人。6現在我站在這裏受審,是爲了對神向我們祖宗的應許存着盼望。7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着。王啊,我正是因這指望被猶太人控告。8神使死人復活,你們爲甚麼判斷爲不可信呢? 9「從前我自己認爲必須竭力反對拿撒勒人耶穌的名,10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做過;我不但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把許多聖徒收在監裏,而且他們被殺,我也表示贊成。11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我非常厭惡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鎮。」 12「那時,我帶着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士革去。13王啊!我在路上,中午的時候,看見從天上有一道光,比太陽還亮,四面照射着我和跟我同行的人。14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對我說:『掃羅!掃羅!你爲甚麼迫害我?你用腳踢刺棒是自找苦喫的!』15我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16起來,站着,我向你顯現的目的是要派你作僕役,爲你所看見我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作見證人。17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18要開他們的眼睛,使他們從黑暗中轉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使他們因信我而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19「因此,亞基帕王啊!我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20我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21爲這緣故,猶太人在聖殿裏拿住我,想要殺我。22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立得穩,向尊貴的和卑微的作見證。我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23就是基督必須受害,並且首先從死人中復活,把亮光傳給猶太人和外邦人。」 24保羅這樣申訴時,非斯都大聲說:「保羅,你瘋了!你的學問太大,反使你瘋了!」25保羅說:「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瘋了,我說的乃是真實和清醒的話。26王也知道這些事,所以對王大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能向王隱瞞的,因爲都不是在背地裏做的。27亞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嗎?我知道你是信的。」28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稍微勸一勸就能說服我作基督徒了嗎?」29保羅說:「無論少勸還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所有聽我說話的人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有這些鎖鏈。」 30於是,王和總督以及百妮基跟同坐的人都站起來,31退到裏面,彼此談論說:「這個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監禁的罪。」32亞基帕對非斯都說:「這人若沒有向凱撒上訴,早就被釋放了。」

這段頗長的經文記載保羅在總督非斯都(腓力斯的繼任人)和亞基帕王(尼祿王的好友,獲派作猶太人的王,專門處理猶太人事務)面前的申辯,以第二段的申辯(徒廿六2-23)爲整個段落的焦點,當中提到保羅的悔改與他從耶穌基督所領受的職事。兩個申辯的出現源於前任總督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在查不到有任何該死或該監禁的罪名之下強行把保羅留在監獄裏,等待新任總督上任後去處理(徒廿四27)。這裏我們看到人性敗壞的一面,由於不想得罪猶太人,亦不想自己揹負任何的責任,就把一個難下的決定推卸在他人身上。按照保羅案件的性質,實在可以一早獲得釋放(徒廿六32),只是腓力斯這個在位者不想得罪某些人而已。這裏也讓我們看到官場上的黑暗。非斯都上任後不久,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領袖再去控告保羅,請求總督轉移審訊的場地,好讓他們在士兵押送保羅到耶路撒冷的過程中把他殺掉(徒廿五3)。猶太人領袖一直在尋找機會把保羅殺死,究竟他們之間有甚麼血海深仇,非要殺保羅不可?保羅拒絕接受非斯都的提議,決定要上訴到凱撒那裏(徒廿六11)。

期間剛好亞基帕王和百妮基來到凱撒利亞,也想親自聽聽保羅的解釋(徒廿五23)。廿六2-23正是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的一個申辯,可說是保羅在王面前陳述一個得救見證。在這個見證中,我們看到三個重點:

保羅在外邦人中間所傳講的,其實是以色列人一直在盼望着實現的事情(徒廿六6-822)。 保羅奉復活的主差遣出去傳講的,是一個叫人脫離撒旦權勢、從黑暗轉向光明的福音,與政治的問題無關(徒廿六16-18)。 這個福音將帶來人生命的轉變,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廿六20)。

亞基帕王聽過保羅的申訴後,內心也感受到一點壓力(徒廿六28),不過最終都沒有把福音的信息聽進去。結果在查不出任何該死的罪的情況下,還是繼續拘留保羅。人的心如何在撒旦的權勢下變得黑暗,在亞基帕王(包括兩位總督)的判決中完全表露無遺。

思考:

  • 基督徒在世有何盼望?福音是甚麼?從撒旦歸向上帝的人會有何生活的態度與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