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 從爭辯到和解的三個要素
李文耀

經文:徒十一1-18

1使徒和在猶太的眾弟兄聽到外邦人也領受了神的道。2等到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禮的信徒和他爭辯,3說:「你竟進入未受割禮之人當中,和他們一同喫飯!」4彼得就開始把這事逐一向他們解釋,說:5「我在約帕城裏禱告的時候,魂遊象外,看見異象,有一塊好像大布的東西降下,四角吊着從天縋下,直來到我跟前。6我定睛觀看,見內中有地上四腳的牲畜、野獸、爬蟲和天上的飛鳥。7我還聽見有聲音對我說:『彼得,起來!宰了喫。』8我說:『主啊,絕對不可!凡污俗或不潔淨的東西從來沒有進過我的口。』9第二次,有聲音從天上回答:『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污俗的。』10這樣一連三次,然後一切就都收回天上去了。11正當那時,有三個從凱撒利亞差來見我的人,站在我們所住的屋子門前。12聖靈吩咐我和他們同去,不要疑惑,還有這六位弟兄也跟我一起去,我們進了那人的家。13那人就告訴我們,他如何看見一位天使站在他家裏,說:『你派人往約帕去,請那稱爲彼得的西門來,14他有話要告訴你,因這些話你和你的全家都可以得救。』15我一開始講話,聖靈就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16我就想起主的話如何說:『約翰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在聖靈裏受洗。』17既然神給他們恩賜,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神嗎?」18眾人聽見這些話,就不說話了,只歸榮耀給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使他們悔改得生命了。」

徒十一章可分開兩個部份:上半部份(徒十一1-18)講述彼得在耶路撒冷與信徒爭辯的經過,內容基本上覆述第十章所發生的事情,即是哥尼流與在他家中聽道的人蒙上帝接納的經過。下半部份(徒十一19-30)的焦點則轉到安提阿的基督徒身上,特別提到巴拿巴往大數去找保羅一事。今天我們集中看上半部份的內容。

爲什麼有第十一章的出現?因爲住在耶路撒冷、謹守割禮的信徒聽到外邦人也領受了上帝的道,就等彼得上到耶路撒冷的時候與他爭辯(徒十一1-2)。其實這段經文是可以省略的,或者用一兩句話總結便可:「那些奉割禮的信徒與彼得爭辯,經彼得解釋明白過後就不說話了,只歸榮耀給上帝。」路加爲何要用18節經文複述事件一次?從使徒行傳第一章開始讀到這裏,我們可以發現到,每當教會合一受到危害的時候,路加就會花一段經文去講述教會化解的經過(譬如徒五1-11六1-6),顯示作者十分看重教會合一的問題。要化解弟兄姊妹之間的爭辯,首先要有合一的精神。

第二個方面,要留意屬靈領袖在化解一場爭辯上所發揮的作用。越是嚴重的問題,就越需要有權柄的人站出來說幾句話,給大家一些指引。當彼得就外邦人領受了上帝的道作出解釋之後,眾人聽見這些話,就不說話了(徒十一18),彼得的話語權就在這裏體現出來。爲什麼眾人都聽彼得的話,接受他的解釋?因爲他是耶穌基督揀選的使徒,所以說話有權柄。除了這個客觀原因之外,相信彼得的生命見證纔是叫眾人服他的一個主觀因素。彼得是一個怎樣的使徒?看看使徒行傳就知道,彼得是一個敢於站出來爲信仰發言的人,就算面對官長的威嚇,他仍然勇敢地說:「我們必須順從上帝,勝於順從人」(徒五29)。爲了傳講基督的福音,彼得曾經被人監禁、被人圍打。這些經驗說明彼得是一個委身信仰、富有實戰經驗的人。彼得之所以有說話的權柄,除了擁有使徒這個客觀的身份外,更重要是他有許多生命見證、爲主受苦的經驗。眾人的信任與接納,是用整個生命見證去贏取回來的。生命的真實性(authenticity)是領袖建立權柄與影響力的方法。

要化解爭辯,除了領袖的說話得到大眾認受之外,信眾亦要對聖靈、對新的事物抱持開放的態度。留意在整個解釋當中,彼得多次提到聖靈:「聖靈吩咐我和他們同去,不要疑惑」(徒十一12)、「我一開始講話,聖靈就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徒十一15)、「我就想起主的話語如何說:『約翰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在聖靈裏受洗。』」(徒十一16) 在整個解釋當中,聖靈的工作與印證是上帝接納外邦人的一個關鍵憑據。眾人接受彼得的解釋不是屈服在權柄之下,無可奈何,乃是他們對聖靈帶來的新事物保持開放的態度。沒有這種開放的態度,相信無論彼得是誰,說得如何有道理都好,聽的人還是拒絕接受的。從一開始就排斥既有想法以外的可能性,試問還有甚麼可討論、對話的餘地呢?要解決爭議,我們需要有合一的精神,需要有得到眾人認受的領袖作出調停,最後還要眾人對聖靈、新的事物抱持開放的態度。合一的精神、領袖的認受性和會眾的開放性,是三個化解爭辯的關鍵元素。

思想:

  • 在化解爭辯之中,爲何堅守合一的精神是最重要的?困難在哪裏?領袖的話語權從何建立起來?教會的屬靈領袖如何奪回話語權?我們對聖靈和新的事物是否抱着開放的心?如何辨別新事物是從聖靈而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