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順服丈夫,順服基督
潘仕楷

以弗所書五22-24

22作妻子的,你們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23因爲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這身體的救主。24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五22-六9,保羅將在聖靈裏的智慧生活應用在家庭的關係之中,包括丈夫與妻子、父母與兒女、主人與僕人。這些是古代家庭之中的基本成員。現代的社會比較複雜,經濟運作不再限於家庭之中,以至主僕的關係變成了職場的處境,而對子女的教養也加入了很多層教育機構的參與,以至於後面的兩種關係多了不同的元素。唯一應該不變的,是夫妻的關係。

我們會用四天的時間思想以弗所書之中對於夫妻關係的教導。首先是作妻子的責任,但也從當中看教會的責任。

在原文中,五22沒有清楚地表達動詞是甚麼,只是將妻子對丈夫的行動與她對主的行動作出比較,以對主的行動作爲對丈夫的行動的範本。但是在下文五24之中,卻很清楚地指出這裏所要求的行動是「順服」(ὑποτάσσεται),因此我們不能因爲這節沒有動詞就減輕了順服的要求,也不能以上文之中的彼此順服作爲夫妻關係的條件。

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下文之中,在論到兒女及僕人時,都是命令他們「聽從」(ὑπακούετε)。雖然這兩個字在用法上有很多重迭的地方,可以說是同義詞,但在近似的用法之中卻存在一些分別。「聽從」比較着重行爲表現,而「順服」則比較着重態度。因此在夫妻關係之中,並不是要丈夫作出命令,然後妻子只是照着命令而行,而是着重妻子對丈夫的尊重。

保羅在這段指出:丈夫是妻子的頭。保羅並沒有解釋爲何丈夫是妻子的頭,只是引入了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作爲類比,指出基督是教會的頭。在新約比喻性用法中,「頭」一般都不是本質上的意義,指「頭」比身體更尊貴和重要。林前十一3指出:上帝是基督的頭,若是本質上的比喻,就會將上帝與基督分成兩個不同的等級,因此這比喻應該是功能性的意義,代表領導性的角色。丈夫是妻子的頭,不是因爲他比妻子尊貴,而是他被安排在一個領導的角色之中。保羅最後指出基督又是身體的救主,這補充應該不是指向丈夫的責任,要他也成爲妻子的救贖者,而是指出,基督是教會的頭是基於上帝在救贖工作中的計劃,是上帝的旨意。從這比較可以看到,「丈夫是妻子的頭」是上帝的設計,因此妻子對丈夫的順服就是順服在這上帝的設計之中。

在這段對作妻子的教導中,也有一些值得其他不是作妻子的人思想的地方。保羅將妻子順服丈夫與教會順服基督作出比較,假設了教會是必然順服基督。這當然是合理的假設,因爲教會本身就是因爲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贖而被建立的,若不是服在耶穌基督的權柄之下,教會就失去了她存在的意義。

思想:

  • 作妻子的,是否順服和尊重你的丈夫?作爲信徒,我們又是否在我們的生活之中順服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