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創世記25:20-26
20以撒四十歲時娶利百加爲妻。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妹。21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爲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22胎兒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如此,我爲甚麼會這樣呢?」她就去求問耶和華。23耶和華對她說:
兩國在你腹中;兩族要從你身上分立。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
24到了生產的日期,看哪,腹中是對雙胞胎。25先出生的身體帶紅,渾身有毛,好像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26隨後,以掃的弟弟也出生,他的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兩個兒子出生時,以撒六十歲。
以掃與雅各的故事,我們耳熟能詳。利百加與撒拉一樣,她們都是難以懷孕的。以撒於是向耶和華祈求,這裏用「懇求」(ʿātar)一詞就是帶着強烈訴求的意思,而耶和華亦應允他的祈禱,利百加就懷孕了。以撒是以色列的列祖中唯一行「一夫一妻制」的。
第22節開始時所用「彼此相爭」(rāṣaṣ)一詞乃是一個強力的用語,從字面上看,它用來形容頭骨被打碎(參士9:53)或蘆葦被折斷(參賽36;6),這裏使用這詞的意思是「相互擠壓」,說明了在利百加子宮內鬥爭的激烈程度。毋怪乎利百加要說:「我爲甚麼這樣苦命呢?」(現代中文譯本)懷孕既是如此痛苦,然而,待他們長大後,利百加也仍有類似的想法(參27:46)。
聖經記載着一個多麼獨特的衝突呢!
雙胞胎的衝突甚至在子宮裏就已經如此激烈,以致他們的母親被迫爲此而絕望。《詩篇》133裏詩人說:「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但對於以掃和雅各而言,當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任何面積的房間都顯得太小了!他們第一個戰場就是母親的子宮。利百加二十年來對於懷孕的期望,刻下卻轉成絕望,也許,這不單對利百加,同時對以撒而言其實都是殘酷的。
耶和華上帝的迴應,除表達了在利百加懷中的「兩個民族」外,同時說明了「大的要服事小的」(現代中文譯本)。利百加的經歷與列祖敘事中兩個主題不謀而合 ──1)在上帝所應許的繼承者中,他們的妻子(撒拉、利百加和拉結)都曾經經歷「不育」;2)上帝有時會選擇年幼的孩子來實現祂的目的(雅各勝過以掃、約瑟勝過他的兄弟)。有聖經學者就認爲:這體現了上帝的主權之餘,同時又迴應了人類的自負和傲慢。
思想: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以掃與雅各兩兄弟之間從母腹裏就開始鬥爭,並不僅僅使懷孕中的母親利百加受苦,事實上更是一個家庭的悲歌。他們同屬一個民族、同屬一對父母,有着深厚的血緣關係,並且同是耶和華上帝的羣體,然而,他們卻從此相爭。
以掃與雅各的故事對我們而言也是一個重要的提醒:無論是家庭、抑或在信仰羣體裏,我們都會與我們相屬的羣體相爭嗎?以掃與雅各的一生差不多都在鬥爭中,我們呢?何以我們都要在鬥爭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