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 不要常問:「凡事我都可行嗎」?要常問:「我凡事榮耀神、造就人、效法基督嗎」?
蔡少琪

經文:林前十31-十一1

十31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爲榮耀神而做。32你們不要使猶太人、希臘人,或神教會中的人跌倒;33但要像我一樣,凡事都使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使他們得救。十一1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直譯】 1 Cor. 10:31 Therefore, whether you eat, whether you drink, whether you do anything, do all to the glory of God. 32 Be no offense to Jews and Greeks and to the church of God, 33 just as I please all in all things, not seeking my own profit, but that of many, that they may be saved. 11:1 Be my imitators, as I am of Christ. 【直譯】十31所以,無論你們或喫或喝或做什麼,做「所有」事都要榮耀神;32不要冒犯猶太人、希臘人和神的教會。33正如我在「所有事上」討「所有人」喜悅,不求自己的益處,但求眾多人的益處,讓他們能得救。十一1你們要成爲「我的效法者」,正如我 效法基督一樣。

【參考經文】 【和】林後 四15 凡事都是爲你們,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以致榮耀歸與神。 【和】腓一20b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林前八至十章,出現28次「所有、凡事」(pas;all),在今天經文出現三次。從「凡事我都可行」的關注,在總結這三章時,保羅轉化我們,要我們關注:「凡事榮耀神!凡事討人喜悅!凡事造就人!凡事效法基督!」用了三章寶貴的經文,保羅不甘心我們只專注在喫和喝的事情上,他要引導我們關注「凡事」!在我們所做的「凡事」上,是否都追求更高和最重要的目標,就是我們做這些事的時候,是否「榮耀神」?

神的心意是要讓我們不「絆倒」「任何人」!不絆倒任何民族和羣體,不絆倒「猶太人、希臘人」!當然也絕不應絆倒「弟兄姊妹」和「神的教會」!保羅用了很謙卑的表達,去表達他「凡事造就人」!十33的片語的直譯是「我在『所有事上』討『所有人』喜悅」!這是何等謙卑的態度,實在是眾人的僕人的態度!當然,這種討人喜悅的說法,必須是在榮神益人和合宜捍衛自己自由的框架下的態度。當人要求不合理、得罪神、違背福音的事情時,保羅留下另一名句:「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和合本)「造就人和討人喜悅」是在福音的原則和框架下去實行的。承接第九章的分享,保羅再次強調他的目標:「總要救一些人!」保羅提醒我們,不要常問:「凡事我都可行嗎」?要常問:「我凡事榮耀神、造就人、效法基督嗎」?

現代學者喜歡將十一1當作八至十章的總結。這節的直譯是「你們要成爲『我的效法者』,正如我效法基督一樣。」首先這裏提及的是一個命令,一個必須的命令!就是我們眾人都要效法基督。其二,這「效法」的表達是門徒式的效法,要作爲我的「效法者」(my imitators);我們效法基督,不是一件兩件事的效法,是全人全方位的效法。我們要真正成爲基督「徒」,就是小「基督」,就是完全效法基督的「門徒」!耶穌受洗時,盡了諸般的義!耶穌在十架上,犧牲「所有」的「幸福、喜好、自由」!讓本是「罪的奴隸」的我們得着真正、永恆、美善的「自由」!「爲你爲你我命曾舍,你舍何事爲我?爲你爲你天家曾舍,你舍何福爲我?爲你爲你忍受一切,你受何苦爲我?」求神讓我們羨慕保羅,效法保羅,正如他效法基督一樣!

思想:

  • 在我們所做的「凡事」上,我們是否都追求更高和最重要的目標,就是我們做這些事的時候,我們是否「榮耀神」?許多人在「愛自由、爭自由」的追求上,作了很多「不榮耀神」的事情!原則上,神沒有攔住我們「愛自由、爭自由」,但必須是神喜悅的「自由」,並能「榮神益人」的自由。
  • 今天的教導和保羅八1至十一1的教導給你什麼提醒?最深刻的地方是什麼?會否願意抽出一段安靜的時間,默想你這個月所學習到的道理和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