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 我要在你中間得榮耀
高銘謙

經文:結二十八20-23

20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1「人子啊,你要面向西頓,向它說預言。22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西頓,看哪,我與你爲敵,我要在你中間得榮耀。』我在它中間施行審判、顯爲聖的時候,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23我必令瘟疫進入西頓,使血流在街上。刀劍從四圍臨到它,被殺的要仆倒在其中;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這是最後一段有關列國審判上半段(結二十五至二十八章)的神諭,針對西頓作出宣講。西頓與推羅齊名,也是地中海沿海的城市,分享了推羅貿易的地位,也是一個貿易港,可是耶和華的審判要臨到西頓。

2223節說明了耶和華審判的目的有兩個,第一是「我要在你中間得榮耀」,神得榮耀的方式有時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有距離,我們以爲當我們爲祂作美好的見證,或讚美祂時,神便得到榮耀(這固然是正確),但經文卻不是這樣說,原來神得榮耀的另一個方式就是「在它中間施行審判」及「顯爲聖」,這叫我們想起亞倫的兩個兒子獻凡火時,神便用火吞滅他們(利十1-4),叫人明白神是神聖不可侵犯,也是人不能控制及褻瀆的神。因此,神要得到的榮耀,就是人對祂有敬畏的心,在祂施行審判時顯出祂的神聖,藉此來說明甚麼是神眼中看爲正的事。原來,神的同在豈只是恩典與愛?還有祂的威嚴與忌邪,以及祂的審判與神聖。

第二個審判的目的是「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是耶和華」的稱呼是利未記十九章中的常用語,差不多在每一條律法後都有「我是耶和華」這一句,爲要叫我們聯想到「你們要成爲聖,因爲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神聖的」(利十九2)這一句重要的利未記鑰節,「我是耶和華」帶有「迴歸神的神聖」的意思,以色列民也同樣要成爲神聖,帶有一種「仿效神」(imitatio Dei)的向度。原來,神的審判臨到,是爲要叫世人知道「我是耶和華」,以此來看見神的神聖,也期望人能迴轉,活出神聖。

神的神聖的彰顯並不是我們想象中溫和,面對罪惡的現況,神聖的彰顯會伴隨災禍,包括瘟疫、刀劍與流血(結二十八23),這些都是神用來刑罰惡人的工具,讓高傲的罪人看見人的軟弱無能,才能知道「我是耶和華」,神的榮耀才能彰顯。很多時候我們以爲瘟疫要停止才能看見神的榮耀,但經文卻指出瘟疫本身彰顯了神的榮耀。

思想:

關於神的神聖,會爲你帶來怎樣的人生?除了讚美及感恩之外,我們也當帶着敬畏祂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