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 審判列國
高銘謙

經文:結二十五1-7

1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人子啊,你要面向亞捫人說預言,攻擊他們。3你要對亞捫人說,當聽主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聖所遭褻瀆,以色列地變荒涼,猶大家被擄掠;那時,你因這些事說『啊哈』,4所以,看哪,我要把你交給東方人爲業;他們必在你中間安營居住,設立居所,喫你的果子,喝你的奶。5我必使拉巴成爲牧放駱駝之地,使亞捫成爲羊羣躺臥之處,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6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拍手頓足,幸災樂禍,藐視以色列地,7所以,看哪,我要伸手攻擊你,把你交給列國作爲擄物。我必從萬民中剪除你,從列邦中消滅你。我必除滅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以西結書二十五至三十二章形成一個新的段落,內容主要是審判列國的信息,我們可以由以下的列表說明這七章經文的分配:

對六個國家的審判 先知盼望的信息 對埃及的審判
(結二十五1-二十八23),97節經文 (結二十八24-26) (結二十九1-三十二32),97節經文

由以上的列表可見,「對六個國家的審判」對應「對埃及的審判」,兩段的審判都分別有97節經文,而中間有三節經文(結二十八24-26)帶出盼望的信息,說明神要在列國眼前召集以色列家迴歸並住在迦南地,而最後說明這一切審判與盼望的信息的目的就是「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結二十八26)。原來,神審判列國並不只是履行祂的報應與刑罰,或只是顯示祂公義的準則與祂的憤怒,而是要以色列家成爲列國的見證,讓他們在混亂的動盪中能絲毫無損地迴歸迦南地,列國都無法有這種「優待」,只有以色列民纔可以擁有。

第一個要審判的國家是亞捫(結二十五1-7),他們在耶路撒冷的聖所遭到褻瀆及以色列地成爲荒涼時幸災樂禍,並且藐視以色列地(6節)。事實上,亞捫是猶大國的鄰國,在巴比倫大軍來犯時,耶路撒冷比亞捫更早受害,這是因爲當時尼布甲尼撒王在岔路口占卜,要知道先攻打亞捫還是耶路撒冷(結二十一20-22),而當時神命定先攻打耶路撒冷,亞捫有可能因此而沾沾自喜,不知道原來下一個目標就是他們。因此,亞捫將要成爲牧放駱駝之地及羊羣躺臥之處(5節),代表亞捫要成爲完完全全的廢墟,並從此便從萬民中剪除,不再成爲民族,也沒有任何亞捫人存留。這種「從列邦中消滅你」(7節)的情況與以色列民迴歸迦南地形成一個對比,以色列民成爲耶和華在列國中的見證,見證着神的子民的獨特與耶和華大能的審判與拯救。

思想:

當別人受刑罰,我們會否幸災樂禍?別人受罰的事實,原是爲要我們有敬畏的心,神如何使某人受罰,若果自己也與這人犯下同樣的邪惡,也一樣會由神手中受罰,可能比你幸災樂禍的對象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