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 色衰的婦人
高銘謙

經文:結二十三43-45

43「我論到這久行姦淫而色衰的婦人說:現在人們還要與她行淫,她也要與人行淫。44人去到阿荷拉和阿荷利巴二淫婦那裏,好像與妓女行淫。45義人必按照審判淫婦和流人血之婦人的規條,審判她們;因爲她們是淫婦,她們的手中有血。」

這一段記載阿荷拉與阿荷利巴第三樣罪行。首先,經文用「色衰」一字來形容她們,這字曾用來描述假扮遠方使者的基遍居民所用的舊鞋、舊衣服及食物(書九4-5),撒拉也用這字來描述自己已衰老,沒有可能有兒子(創十八12),可見此字有一種衰老及古舊的意思。43節用「色衰」來形容阿荷拉與阿荷利巴,說明她們在外表上已沒有行淫的本錢,或者說明她們因爲行淫而成爲衰敗,理論上應該明白她們已大不如前,應該修心養性而悔改。可是「現在人們還要與她行淫,她也要與人行淫。」(43節)這說明行淫已經是她們的DNA,就算自己已到達「色衰」的地步也沒有任何悔改之意。

44節更進一步描述這姊妹的淫行好像妓女一樣,若配合「色衰」(43節)的描述,便明白阿荷拉與阿荷利巴已成爲老妓女。妓女是被社會邊緣化的人,屬比較低的身份與地位,而老妓女比年輕的妓女更無價值,她們行淫時所得到的金錢及利益越來越少。即便如此,她們還是行淫。

最後,45節指出「義人」要審判這兩個淫婦。經文沒有指出這「義人」是誰,這有可能說明這些人爲這兩個淫婦帶來的審判是公義的,也可能指任何比這兩個淫婦更正直的人。若果這兩個淫婦的所作所爲被理解爲罪惡之極,那麼「義人」便有可能是指一般的正常人,這說明一般的正常人也能判斷這兩位淫婦的不是,她們的淫行已失去常理,就算沒有相信耶和華的民族也能看出她們的奇怪與羞恥。

思想:

當我們犯罪去到極致,便到達「色衰」的地步,神讓犯罪者去到這地步,爲要叫人明白自己已失去了犯罪的本錢,自己再沒有任何條例去犯罪了。然而,阿荷拉與阿荷利巴還是不斷犯罪,這種犯罪的延續性使任何一個正常人咋舌。在這題目上,神對你有何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