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 归我之后仍行淫
高铭谦

经文:结二十三5-10

5「阿荷拉归我之后却仍行淫,恋慕所爱的人,就是亚述人,都是战士,6穿着蓝衣,作省长、副省长,全都是俊美的年轻人,骑着马的骑士。7阿荷拉与亚述人中所有的美男子放纵淫行,她因拜所恋慕之人的一切偶像,玷污了自己。8她从埃及的时候,就没有离开过淫乱;因为她年轻时,有人与她同寝,抚弄她少女的乳房,和她纵欲行淫。9因此,我把她交在她所爱的人手中,就是她所恋慕的亚述人手中。10他们暴露她的下体,掳掠她的儿女,用刀杀了她;他们向她施行审判,使她在妇女中留下臭名。

经文首先描述阿荷拉(撒玛利亚)的行淫,采用了「行淫」(znh)(结二十三578)这字眼来说明,这字通常用来形容通奸或娼妓,是外在的行为;另外也采用了「被性欲主导」(‘gv)一字(结二十三579),这个比较少见的字主要用来形容某人被性欲所主导而失去理性,是内在的情欲。因此,阿荷拉无论外在还是内在都贯彻地行淫,她完全被性欲主导,没有任何理性及约束可言。

阿荷拉的行淫对象是亚述人(5节),经文指出他们「穿着蓝衣,作省长、副省长,全都是俊美的年轻人,骑着马的骑士。」(6节)学者们对其中列出的职位及名称有不同的研究与建议,但共通的地方就是,其中的描述是指亚述当中上流的政治官员及战士,这说明阿荷拉对行淫的对象有所要求,她喜欢那些社会阶层中有名望及地位的人,只有这些人她才看得上眼。再者,第7节采用了三个「所有/一切」的字眼,说明阿荷拉的行淫不只是一两个,而是爱慕所有美男子。因此,无论是范围与素质,阿荷拉都有要求及期望。

第8节指出阿荷拉这样行淫的情况延续了她昔日还未归耶和华、在埃及时的行淫,而当下她的行淫比她以前在埃及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9-10节便说明耶和华对阿荷拉的审判,把她交在她所恋慕的对象手中,使亚述成为刑罚阿荷拉的工具。最终,北国在主前722年被亚述所灭。

思想:

若果我们没有好好处理昔日的情欲,以致任意放纵,这个情欲没有可能在「归耶和华」之后便能像变魔术一样立刻修正。若果阿荷拉要改变,就先要思想耶和华对她的恩情,就是她还在埃及为奴之地时把她领出来的恩情,以及与她立约的恩典,才能使她好好处理昔日的问题。这个阿荷拉的比喻,对你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