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 愛仇敵
陳韋安

經文:馬太福音五43-44

43「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爲那迫害你們的禱告。

愛卻同時以命令的方式出現。愛竟然是命令?就是說,就算你不願意,也須要去做!或者,你會問,這樣豈不是很勉強嗎?難道上帝要我們做勉強的事,勉勉強強地愛嗎?不。這不是上帝的意思。愛是命令,因爲愛本來就是超越我們的本能。就是說,假如你可以選擇,假如你可以按自己的心意,假如你隨着自己的本性而行,你不會選擇去愛的!不是嗎?犧牲自己的益處,爲着別人的好處,捨棄自己!這都不是一個人自自然然會做的事。

唯有當愛成爲了命令的時候,唯有一個人經歷了基督的愛,生命被更新了、轉化了,他被上帝命令去愛!保羅這樣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你們。」(林後5:18)其實「激勵」這兩個字原文的希臘文不是這麼輕鬆簡單的。基督的愛催逼我們、要求我們、命令我們:爲主而活,跟隨祂的腳蹤。如此,愛成爲了一道命令——基督徒甘願承受、實踐、嘗試的命令。

潘霍華在《追隨基督》(Nachfolge)一書中提出一個發人深省的觀念:「『愛弟兄』是一條常被誤解的命令。『愛仇敵』讓我們搞清這命令的意思。」(Liebe zum Bruder wäre ein missverständliches Gebot, Liebe zum Feinde macht unmissverständlich deutlich, was Jesus will)「愛仇敵」正闡明瞭作爲命令的愛。我們很容易愛一些可愛的人,也很自然地愛自己的親人。但是 ,「愛仇敵」的命令卻爲這樣的愛潑了一盆冷水!它告訴我們,愛不是基於我們對別人的好感,也不是出現於我們的感覺。這愛是「不自然」的。唯有這份命令的愛,叫我們一次又一次地超越自己的限制!

但是,別擔心,上帝的命令跟人的命令不同。祂的命令之所以成爲命令,只有一個簡單的原因:因爲祂是我們的主,我們是祂的子民。上帝不需要使用一些手段、威迫、恐嚇,才能讓祂的話成爲命令。上帝的命令不需要這些。相反,上帝的愛成爲了命令!祂的愛催逼了我們!

思想:

你生命中有遇見仇敵嗎?是的,愛他們是違反理性、不自然的事。唯有上帝的愛叫我們能超越這一點,一次又一次衝破自己的界限,再一次做一件自己不能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