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問:第七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七條誡命是“不可姦淫”(出20:14)。
138問:在第七條誡命中,命令什麼責任?
答:在第七條誡命中,命令我們:
(1)在身體、意念、感情(帖前4:4;伯31:1;林前77:34)、言語(西4:6)和行爲上(彼前2:3),都要貞潔;
(2)保守我們自身和他人的貞潔(林前7:2,35-36);
(3)謹守我們的眼睛和其他所有感官(伯31:1);
(4)自我剋制(徒24:24-25);
(5)與貞潔的人爲伴(箴2:16-20);
(6)以正派衣裳爲妝飾(提前2:9);
(7)那些沒有節制恩賜的人就當結婚(林前7:2,9);
(8)夫妻相愛(箴5:19-20),彼此同住(彼前3:7);
(9)在自己的呼召中要勤勉(箴31:11,27-28);
(10)抵擋誘惑,避免各種不潔的場合(箴5:8;創39:8-10)。
139問:在第七條誡命中,禁止什麼罪?
答:在第七條誡命中禁止的罪,除了忽略當盡的責任之外(箴5:7),還有:
(3)同性戀,以及所有違反天性的色慾(羅1:24,26-27;利20:15-16);
(4)各種不潔的想像,思想,意圖和感情(太5:28;15:19;西3:5);
(5)所有敗壞的,骯髒的話語,連聽都不要聽(弗5:3-4;箴7:5,21-22);
(7)輕浮的舉止,不正派的服飾(箴7:10,13);
(8)禁止合法的嫁娶(提前4:3);
(9)施行不合法的婚姻(利18:1-21;可6:18;瑪2:11-22);
(10)允許、寬容、開辦妓院、到妓院遊玩(王上15:12;王下23:7;申23:17-18;利19:29,耶5:7;箴7:24-27) ;
(11)任意以獨身的誓言纏累自己(太19:10-11);
(14)不公義的離婚(瑪2:16;太5:32),或離棄(林前7:12-13);
(15)懶惰、貪食、醉酒(結16:49;箴23:30-33);
(17)黃色歌曲、書籍、圖片、舞蹈、戲劇(弗5:4;結23:14-17,賽23:15-17;3:16;可6:22,羅13:13;彼前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