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罪的程度 150-151问

150问:一切违反上帝律法的事,就其本身,并在上帝的眼中,都是同样可憎吗?

答:一切违背上帝律法的事,不都是同样可憎的,相反,有些罪就其本身,并因某些加重情节,在上帝的眼中,比别的罪更为可憎(约19:11结8:6,13,15;约壹5:16诗78:17,32,56)。

151问:那些使某些罪加重,比其它罪更可憎的情节是什么?

答:罪的加重情节有:

  (1)与犯罪之人有关的(耶2:8):他们的年龄越大(伯32:7,9;传4:13),或经验越丰富,或所领受的恩典越多(王上11:4,9),在见证(撒下12:14林前5:1)、恩赐(雅4:17路12:47-48)、地位(耶5:4-5)、职分(撒下12:7-9结8:11-12)上,众所周知,为人师表(罗2:17-24),是其他人所效法的榜样(加2:11-14)。

  (2)与被侵害者有关的(太21:38-39):直接冒犯上帝(撒上2:25徒5:4诗51:4),祂的属性(罗2:4)和敬拜(玛1:8,14);直接冒犯基督和祂的恩典(来2:2-3;12:25);直接冒犯圣灵(来10:29太12:31-32),祂的见证(弗4:30)和工作(来6:4-6);直接冒犯尊长,处于尊位之人(犹8;民12:8-9赛3:5),以及和我们有特别关系与责任的人(箴30:17林后12:15诗55:12-15);直接冒犯圣徒(番2:8,10-11;太18:6林前6:8启17:6),特别是那些软弱的弟兄(林前8:11-12罗14:13,15,21),冒犯他们或其他任何人的灵魂(结13:19林前8:12启18 :12- 13太23:15),以及伤害所有人或许多人的共同利益(帖前2:15-16书22:20)。

  (3)与犯罪性质有关的(箴6:30-33):直接违反律法的明确内容(拉9:10-12王上11:9-10),违背多条诫命,本身包含诸多罪(西3:5提前6:10箴5:8-12;6:32-33;书7:21);不仅心中图谋,还在言语行为上(雅1:14-15太5:22弥2:1),绊倒他人(太18:7罗2:23-24),并且不予补偿(申22:22,28-29;箴6:32-35);不顾蒙恩之道(太11:21-24约15:22)、怜悯(赛1:3申32:6)、审判(摩4:8-11耶5:3)、自然之光(罗1:26-27)、良心责备(罗1:32但5:22多3:10-11)、公开或私下的劝诫(箴29:1)、教会的劝惩(多3:10太18:17)、国家的审判(箴27:22;23:35);蓄意(诗36:4)、故意(耶6:16)、任意(民15:30出21:14)、无耻(耶3:3箴7:13)、自夸(诗52:1)、恶意(约叁10)、屡次(民14:22)、顽固(亚7:11-12)地违背我们的祷告、决心、允诺(诗78:34-37耶2:20;42:5-6,20-21)、许愿(传5:4-6箴20:25)、立约(利26:25)、与上帝或他人的约定(箴2:17结17:18-19);在悔改之后,故态复萌(耶34:8-11彼后2:20-22),仍然是欢喜作恶(箴2:14 ),继续犯罪(赛57:17)。

  (4)与犯罪时间(王下5:26)和地点(耶7:10赛26:10)有关的:在主日(结23:37-39),或其它敬拜上帝的时间(赛58:3-5民25:6-7),或恰在此前(林前11:20-21),或恰在此后(耶7:8-10箴7:14-15约13:27,30),或不顾拦阻、纠正此类失败的帮助(拉9:13-14),或在公共场所,或有他人在场,使其受到刺激或玷污(撒下16:22撒上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