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第八条诫命 140-142问

140问:第八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八条诫命是:“不可偷窃”(出20:15)。

141问:在第八条诫命中,命令什么责任?

答:在第八条诫命中命令的责任是:

  (1)在人与人的契约和生意中要讲究诚实、守信和公平(诗15:2,4;亚7:4,10;8:16-17);

  (2)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罗13:7);

  (3)非法扣押正当所有人的财物,要予以赔偿(利6:2-5路19:8);

  (4)根据自己的能力和他人的需要,慷慨施与、出借(路6:30,38;约壹3:17弗4:28加6:10);

  (5)对世上财物的判断、愿望和情感要合乎中道(提前6:6-9加6:14

  (6)对于那些供养我们肉身的东西,要审慎考虑,留心料理(提前5:8),根据我们自身的处境,加以获取、保守、使用和处理(箴27:23-27传2:24;3:12-13;提前6:17-18赛38:1太11:8);

  (7)合乎上帝律法的职业要持守(林前7:20创2:15;3:19),并要殷勤从事(弗4:28箴10:4);

  (8)生活节俭(约6:12箴21:20);

  (9)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林前6:1-9)、担保,以及其他类似的事宜(箴6:1-6;11:15);

  (10)努力运用一切公义的,合乎上帝律法的手段,获取、保守、增加他人以及我们自身的财富和外部产业(利25:35申22:1-4出23:4-5创47:14,20;腓2:4太22:39)。

142问:在第八条诫命中,禁止什么罪行?

答:在第八条诫命中禁止的罪行是:除了忽略当尽的本分之外(雅2:15-16约壹3:17),还有:

  (1)偷窃(弗4:28);

  (2)抢劫(诗62:10);

  (3)抢人口(提前1:10);

  (4)接受任何窃取得来的东西(箴29:24诗50:18);

  (5)欺诈性行为(帖前4:6);

  (6)虚假的度量衡(箴11:1;20:10);

  (7)移动地界(申19:14箴23:10);

  (8)人与人之间定立契约时不公义、不守信(摩8:5诗37:21);

  (9)在别人信托的事上不公义、不守信(路16:10-12);

  (10)欺压亏负(结22:29利25:17);

  (11)敲诈勒索(太23:25结22:12);

  (12)行贿受贿(诗15:5伯15:34);

  (13)毫无根据的诉讼(林前6:6-8箴3:29-30);

  (14)非法圈地,霸占地土(赛5:8弥2:2);

  (15)囤积居奇(箴11:26);

  (16)从事不合乎上帝律法的职业(徒19:19,24-25);

  (17)以及其它所有巧取豪夺、损人利己、违背公义、作奸犯科之事(伯20:19雅5:4箴21:6);

  (18)贪心(路12:15);

  (19)过分看重世上的财物(提前6:5西3:2箴23:5诗62:10);

  (20)对于获取、保守、使用财物之事,忧虑小信、投机钻营(太6:25,31,34;传5:12);

  (21)见到他人兴盛就心怀不平(诗73:3;37:1,7);

  (22)作工懈怠(帖后3:11箴18:9),挥霍财产,赌博浪费;

  (23)以及其它所有不正当地损害我们的外部产业(箴21:17;23:20-21;28:19),不正当地使用和享受上帝所赐给我们的产业的各种做法(传4:8;6:2;提前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