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問:基督怎樣履行先知的職分?
答:基督藉着祂的聖靈和聖言(彼前1:10-12),在各個時代,以各種不同的施行方式(來1:1-2),在關乎他們的造就和救贖的一切事宜上(徒20:32;弗4:11-13;約20:31),向教會啟示(約1:18)上帝全備的旨意(約15:15),如此便履行了先知的職分。
44問:基督如何履行祭司的職分?
答:基督爲祂百姓的罪,將自己作爲無瑕疵的祭品,一次向上帝獻上(來9:14,28),使上帝與他們和好(來2:17),併爲他們繼續代禱(來7:25),如此就履行了祭司的職分。
45問:基督如何履行君王的職分?
答:基督履行君王的職分,
(1)祂從世界中召出一個民族歸祂自己(徒15:14-16;賽55:4-5;創49:10;詩110:3),賜給他們聖職人員(弗4:11 -12;林前12:28),律法(賽33:22)和裁決,祂以此有形的方式治理他們(太18:17-18;林前5:4-5);
(2)把救贖恩典賜給選民(徒5:31),報償他們的順服(啟22:12;2:10),糾正他們的過犯(啟3:19),在各樣的試探和苦難中保守並支持他們(賽63:9),遏制並戰勝他們所有的仇敵(林前15:25;詩110:1-2),爲祂自己的榮耀(羅14:10-11),併爲他們的益處(羅8:28),大有權能地吩咐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