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44 論感恩的生活 113-115問

113問:在第十條誡命裏,上帝吩咐什麼?

答:不可讓那違背上帝任何誡命的傾向或思想,哪怕是一絲一毫,在心中生髮;總要竭盡心力,恨惡罪惡,喜愛公義(1)。

參考經文:

  1. 詩19:7-14139:23,24羅7:7,8  

114問:那些歸向上帝的人能全守這些誡命嗎?

答:不能。即使最聖潔的人,今生在這種順服上也不過是剛剛起步,微不足道(1);

不過,他們確實定意,不僅照着上帝的某些誡命,而是照着上帝所有的誡命開始生活(2)。

參考經文:

  1. 傳7:20羅7:14,15林前13:9約壹1:8
  2. 詩1:1,2羅7:22-25腓3:12-16  

115問:既然今生無人能全守十誡,上帝爲何仍然命令我們嚴格地宣講呢?

答: 第一,叫我們一生一世越來越曉得我們的罪性,從而更急切地在基督裏尋求赦罪和公義(1);

第二,叫我們持續不斷地努力,並不住地祈求上帝賜下聖靈的恩典,從而使我們按上帝的形像日趨更新,直到此生之後,最終達至完全(2)。

參考經文:

  1. 詩32:5羅3:19-267:724,25約壹1:9
  2. 林前9:24腓312-14約壹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