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问:在第六条诫命里,上帝吩咐什么?
答:我不可在心思、言语或外表上,更不可在行为上,由自己或假手于人诽谤、仇恨、损伤或杀害我的邻舍(1);倒要放弃一切报仇之心(2);
再者,我也不可伤害自己(3),也不可故意自陷于任何危险之中。故此,为求禁遏谋杀之事,上帝赋予掌权者佩带刀剑的权柄(4)。
参考经文:
106问:这诫命仅仅是讲不可杀人吗?
答:上帝禁止杀人时,也教训我们,他憎恶那杀人的根源,如嫉妒、恨恶、恼怒、报复之心(1);这一切在他眼中也算为杀人罪(2)。
参考经文:
107问:我们不这样杀人就够了吗?
答:不。因为上帝禁止我们嫉妒、仇恨和恼怒时,就是吩咐我们爱人如己(1),向邻舍表示忍耐、和睦、温柔、慈悲和一切良善(2),并尽我们的能力保护他不受伤害;甚至还要善待我们的仇敌(3)。
参考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