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15 論聖子上帝 37-39問

37問:當你說他“受難”時,是什麼意思呢?

答:意即他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特別是最後階段,在身體和靈魂裏,擔當了上帝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1),

以便藉他的受難,作爲唯一的贖罪祭(2),

可以救贖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永遠的沉淪(3),

併爲我們取得上帝的悅納、公義和永生(4)。

參考經文:

  1. 賽53提前2:6彼前2:243:18
  2. 羅3:25林前5:7弗5:2來10:14約壹2:24:10
  3. 羅8:1-4加3:13西1:13來9:12彼前1:1819
  4. 約3:16羅3:24-26林後5:21來9:15

  38問:他爲何在審判官“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呢?

答:他雖是無辜的,卻被世上的審判官定罪(1),以使我們從自身當受的無法迴避的上帝嚴厲的審判中被拯救出來(2)。

參考經文:

  1. 路23:13-24約19:412-16
  2. 賽53:45林後5:21加3:13  

39問:他“被釘於十字架”,比起別樣的死法,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嗎?

答:有。因爲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是上帝所咒詛的,由此我確知他已把那加於我身上的咒詛擔在了自己身上(1)。

參考經文:

  1. 申21:23加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