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問:那麼,上帝在律法中要求人行他所不能行的,豈非冤屈人嗎?
答:絕不。因為上帝造人,叫他本來有能力遵行律法(1);但人因魔鬼的試探(2),自甘悖逆(3),使自己及其後裔的這種能力喪失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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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問:上帝是否放任這種悖逆或背信,使之不受刑罰呢?
答:絕不。他極其憎惡我們的原罪和本罪(1),並要在今生和永世用公義的審判刑罰罪惡(2),正如他已宣告說:“凡不時常遵守律法書上所寫的,都是被咒詛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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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問:上帝不也是慈愛的嗎?
答:上帝固然是慈愛的(1),但他也是公義的(2);因此,他的公義要求干犯至高上帝之威嚴的罪惡,必須處以極刑,就是身體和靈魂一同受到永遠的刑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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