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4 论人的愁苦 9-11问

9问:那么,上帝在律法中要求人行他所不能行的,岂非冤屈人吗?

答:绝不。因为上帝造人,叫他本来有能力遵行律法(1);但人因魔鬼的试探(2),自甘悖逆(3),使自己及其后裔的这种能力丧失了(4)。

参考经文:

  1. 创1:31弗4:24
  2. 创3:13约8:44
  3. 创3:6
  4. 罗5:1218-19



10问:上帝是否放任这种悖逆或背信,使之不受刑罚呢?

答:绝不。他极其憎恶我们的原罪和本罪(1),并要在今生和永世用公义的审判刑罚罪恶(2),正如他已宣告说:“凡不时常遵守律法书上所写的,都是被咒诅的”(3)。

参考经文:

  1. 诗5:5
  2. 罗1:18申28:15来9:27
  3. 申27:26加3:10

11问:上帝不也是慈爱的吗?

答:上帝固然是慈爱的(1),但他也是公义的(2);因此,他的公义要求干犯至高上帝之威严的罪恶,必须处以极刑,就是身体和灵魂一同受到永远的刑罚(3)。

参考经文:

  1. 出20:634:6-7诗103:8-9
  2. 出20:534:7申7:9-11诗5:4-6来10:30-31
  3. 太25: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