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九條誡命 第76-78問

76問:第九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九條誡命是:“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20:16)。

77問:第九條誡命吩咐什麼?

答:第九條誡命吩咐人當維護並促進人與人之間的誠實(亞8:16),以及我們自己和鄰舍的名譽(約叄12),尤其是在作見證時更當如此(箴14:525)。

78問:第九條誡命禁止什麼?

答:第九條誡命禁止有損誠實,有害我們自己或鄰舍名譽的一切言行(撒上17:28利19:16詩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