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我安葬作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太》26:12-13)
许多基督徒都努力去遵守主耶稣吩咐的传福音的使命,但很少人在传福音时会传讲这女膏主的事迹,即便这来自主耶稣的亲口命令: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太》26:13)。
那么,这女人的事迹有何特别之处,以至于成为我们所传福音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独特时机
首先,我们来看此事发生的独特时机。它发生在逾越节前两天,前有犹太的领袖商议要用诡计杀害耶稣(参《太》26:3-4),后有门徒犹大决定出卖耶稣(参《太》26:14-16)。而这个故事恰好被镶嵌于这两个被害的故事当中。
尽管它从表面看来是一个欢聚场面:耶稣与门徒在长大麻风的西门家作客吃饭(参《太》26:6)。但实际上,主耶稣的受难成了这个故事的独特背景。
虽然耶稣曾再三地向门徒预言他的受难(《太》16:21;17:22-23;20:17-19),可是门徒竟然完全忽略了他的意思。在此,耶稣第四次预言了他的受难(《太》26:2),而门徒仍旧不能领会这女人膏主的意义,反倒不悦、以为是浪费。
的确,香膏不仅价值不菲,而且意义重大。
马太只说这用玉瓶盛著的香膏是“极贵的”,但马可、约翰却更详细地描述了这香膏的种类、重量及市场价值——真哪哒香膏、有一斤重、值30两银子(价值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年收入)(《可》14:3、5;《约》12:3、5)。
对这女人来说,这瓶香膏也许是她最为珍贵的财产了,说不定将来要用作嫁妆,正如在旧约,哪哒香膏被作为新郎与新娘爱情的象征(参《歌》1:12)。
不能与主相比
然而,面对她心爱的主耶稣,这女人心甘乐意地将这极贵重的香膏浇在他的头上。在她的眼里,香膏再贵重,也不能与主相比,而且没有人比主更加值得她这样做——她知道服事主的关键机会不总是有的。
她抓住这次在主受难前的机会,倾其所有来为主作出了这样的预备:“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我安葬作的”(参《太》26:12)。尽管我们不清楚她自己是否明白这层含义,可是她所做的在事实上却为主所用、为主所赞,“是一件美事。”
相比之下,门徒如何呢?“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参《太》26:8)。他们这样嚷嚷。门徒完全没有把主考虑进去,并还以帮助穷人的善行为借口。
卖主的犹大似乎有些例外,他倒是将主考虑进来了,只是主在他眼里不值30块钱——一个奴隶的价值(参《太》26:15;《出》21:32),他也照著心里的计算去行动了,把主卖了30块钱给那想要杀害耶稣正愁没机会的犹太领袖。
那么,为什么这女人所做的是传福音不可缺少的呢?
福音的核心就是主耶稣的受难与复活。而这女人所做的恰恰是一个明白了主耶稣福音之人当有的反应。因认识主耶稣牺牲的大爱与复活的大能,就愿意倾其所有、趁势而为,以爱来回应他:因为为我们付出所有的主,配得我们的一切!这正是主说,传福音要以此事迹“作个纪念”的缘由。
祷告:主啊,求你的灵开启我的心,让我看到耶稣牺牲的大爱与复活的大能,就甘心乐意倾其所有、趁势而为。使我的心向主火热,而不是贪爱世界错失了最宝贵的福音。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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