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130:3-4)
敬畏是人與神關係的根基,離開了敬畏,所有對神美好的情感都是虛謊的;敬畏中當然包括了害怕的成份,人要是連神都不怕,那還有什麼事情想不出、幹不出呢?
今天所讀的經文中,詩人卻在強調說,真正叫人對神產生敬畏之情的,是耶和華的赦免之恩:因爲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所以,活在新約裏的你我,理當比律法之下的以色列百姓,更加明白什麼叫作“赦免”;但問題是,每日浸泡在恩典中的你我,對神最缺損的情感恰恰就是敬畏!
敬畏,帶給人的最鮮明的生命特徵,就是把神當神,把神當得的榮耀歸給他。這體現在你我行事曆的優先秩序上,也表現在你我金錢的使用、支配上。
敬畏,就是你我對神的順服和跟從;人對神敬畏與否,不是自己講講而已,就像神說迦勒另有一個心志,是專一跟從祂,唯有神知道我們的心,知道我們是否敬畏祂。
禱告:主啊,指引我,將常常飄浮在空中的“敬畏”,落到地上,接著地氣;主啊,幫助我,讓我對你的敬畏之情,化爲自己日常的生活方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