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爲奴之家領出來。” - 出 20:2
要求我們效忠的是主耶和華,我們的創造主和救主。
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拯救了他們。他們在那裏已經做了幾百年的奴隸。神信守祂對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盟約應許(創 12:1-3;15:13-21;出 3章),稱這個民族爲祂的子民,並繼續祂的工作,使他們成爲使萬國因他們得福的一個民族。許多年後,藉着亞伯拉罕的後裔耶穌,神把救恩帶給了整個世界——今天,神把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算爲祂的子民,祂在普天下的兒女。因此,我們若相信基督,就屬於神,並單單屬於祂。
正如彼得前書2章所說,我們是一個聖潔的國度,被分別出來成爲“屬神的子民”。太初,是神的愛創造了我們,並將我們與神聯繫在一起。由於我們與神的關係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所以神的律法不是一種負擔,而是顯明這種愛的方式。
宗教改革時期的教義對我們歸屬神,歸屬創造主和救主這一事實倍加喜樂和安慰。
“問:你無論是生是死,唯一的安慰是什麼?”
“答:我無論是生是死,身體靈魂皆非己有,而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
禱告
神啊,請幫助我們看到你是我們信實的創造主和救主。並幫助我們把對你律法的順服看作是我們每天生活中愛的寫照。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