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 行爲惡劣的鄰舍
每日箴言

約翰福音 8:1-11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約 8:11

被帶到耶穌面前的婦人,是“在犯罪之時”被捉拿的,所以人人都知道她有罪;人們大概也知道,宗教領袖們並不關心她,他們只不過是想用這個機會來試探耶穌而已。

那麼,耶穌有什麼反應呢?請留意衪並沒有任何反應。衪沒有進一步羞辱婦人,衪也不去辯論當時的宗教規條,衪甚至沒有追問:“與她犯奸淫的男人在那裏?”

耶穌一點也不着急。儘管他們不住地問衪,衪卻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在適當的時候,耶穌便站起來,把事件的重心從婦人身上轉移到控告她的眾人身上:“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控告婦人的眾人一個一個慢慢地離開了,最後,只有那婦人仍然站在原地。耶穌沒有羞辱她或教訓她,衪只是慈愛而又清楚地對她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鄰舍可能會做壞事。同事有可能會在慈善機構盜用數以千計的款項。青年人可能會醉酒、撞毀一個家庭的車輛、並且需要人保釋出獄。年輕的父親可能會對他子女的母親不忠。

我們應該怎樣迴應這些事?如果你認爲自己沒有罪,你就可以自視爲高人一等、迴避他們、羞辱他們!然而,如果我們都是罪人,那就讓我們效法耶穌的做法吧。

(AM)

禱告

神的兒子耶穌,什麼事情你都見過了,求你赦免我惡劣的行爲和批判的態度。惟願我們能夠彼此相愛和激勵,就像你愛和激勵我們那樣。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