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全部是上帝啟示的。(提摩太後書3:16)
《聖經》是人寫的,我們怎麼能相信呢?回答:信件是你寫的,還是筆寫的呢?筆只不過是你所使用的工具而已。同樣,上帝使用人作爲祂給人類寫“信”的工具。這就是爲什麼艾薩克·牛頓爵士會說:“我在《聖經》中發現可靠的真實性標記比任何世俗歷史的都要多。”這也是爲什麼丘吉爾在談到《聖經》時說:“讓那些有科學知識和學問的人闡述他們的知識,用他們的研究探索從遠古時代保存下來的記錄的每一個細節。所有他們要做的,只是加固了迄今爲止照亮人類朝聖之路所記載的真理的宏偉樸素性和本質精確性。”亞伯拉罕·林肯說“我相信《聖經》是上帝賜給人類最好的禮物”,也是有原因的。基督教護教士喬什·麥克道爾(Josh McDowell)說:“來看這幅圖像:在1500年間,跨越了60個世代,有40位作者,來自不同洲際,從事不同職業,在不同的時間裏,懷着不同的心情,用三種語言寫着數百個有爭議的話題。然而,當把它們彙集在一起時,從頭到尾都有着絕對的和諧……歷史上沒有任何一本書,能與這種連貫性的獨特性相提並論。”
你可以相信《聖經》。它裏面的預言(絕大多數)已經應驗(餘下極少部分有待應驗——譯者注),應許已經經受了時間的考驗,它的生活原則確實有效。你知道爲什麼《聖經》被寫出來了嗎?約翰給了我們答案:“我把這些事寫給你們這些信上帝兒子之名的人,是要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