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
籌款是大事業。一般來說,人們不喜歡開口要錢,也不喜歡別人開口要錢。當我們接聽電話銷售人員的電話,或打開一封直銷郵件時,我們很少會感到高興。然而,在聖經中,喜樂與給予是相關的主題。
在耶路撒冷建造第一座聖殿需要籌集多少資金?大衛王曾經問過—以色列的領袖們給出了數百噸的貴重金屬和珠寶(歷代志上29:6-9)。後來,“因這些人誠心樂意獻給耶和華,百姓就歡喜,大衛王也大大歡喜”(第9節)。這些人顯然有很多可以給予的。但是當窮人被要求給予時會發生什麼呢?同樣的事情: 喜樂。當使徒保羅要求馬其頓貧窮的基督徒向耶路撒冷的教會捐款時,滿足的快樂。他們帶着“滿足的快樂”捐獻,結果導致了“樂捐的厚恩”(哥林多後書8:2)。
當我們喜樂地爲主的工作獻上時,我們自己就會發現耶穌所說的“施比受更爲有福”(使徒行傳20:35)是什麼意思。誰不想得到神的祝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