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
相稱是兩者相互襯托、相得益彰、表裡一致、名符其實;不相稱是假冒為善,“掛羊頭賣狗肉”。今天所讀的經文,講的是基督徒行事為人應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即信行一致。
信心和行為不一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所謂“紙包不住火”,“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路》12:2),“狐狸的尾巴藏不住”。
耶穌說:“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唯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7:17-18)這是果樹和果實的相稱,是正常的自然現象。
主耶穌認識我們,祂不只看我們外表的行為。在聖經上,祂對知罪的罪人,總是抱有極大的同情心,比如對“連抬頭望天都不敢”的稅吏,祂是寬容開恩;而對自認是義人的罪人,卻毫不留情,比如對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祂似乎全無耐性。
關鍵點在哪裡?在於謙卑,在於憂傷痛悔的心。主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賽》57:15);大衛也寫道:“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
因此,我們的信行如何相稱呢?保羅的答案是:“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2-3)這涵蓋信徒生命的裡外,裡面是謙虛和溫柔、忍耐,外面是愛心、寬容、與和平。
因此,我認為,信行相稱更多是心的事,人信主是心靈被更新,是“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由裡而外,人內在更心,外在才能更新,新酒要裝在新皮袋裡。那基督的心到底是什麼心呢?《腓立比書》2:7-8節說:“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歸納一下,基督耶穌的心包括虛己、謙卑、與順服。
大衛便是活出了如此生命的人。他之所以合神心意,並非因著他的豐功偉業,而是他在主面前的謙卑。難道不是嗎?讓我們感動的,並不是那個殺死萬萬的君王,而是那個在約櫃面前赤身舞蹈、那個在主面前痛心悔過的罪人。
基督徒信行相稱是十字架的道理,人背負十架,就難以抬頭挺身,只能俯首弓腰、謙卑地與主同行;經歷與主同死、同埋葬,自然“一舉一動會有新生的樣式”,這是我們一生一世的學習。
禱告:主啊,我如何能活出與蒙召的恩相稱的生命?求你教導我,除掉我外面一切的假冒,讓我謙卑、為我的罪痛悔,真誠地信靠你,存心順服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