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问:第五条诫命吩咐什么?
答:第五条诫命吩咐人(在其所处的地位和关系中)按照各人的尊卑长 幼,履行自己的本分,并给予对方当受的尊重。
礼拜六
在某些国家,老年人十分受尊重。在那些国家,一个人越老,就越因着他的智慧受尊重。在我们的国家,老年人没有受到多少尊重。年轻人因为更强壮更漂亮,得到的尊重倒是多一些。在我们的国家,人们重视的是外貌和能力,而不重视智慧!这种价值观不是属上帝的价值观。上帝命令我们要尊重比我们年长的人。请读彼得前书5:5和利未记19:32。
彼得前书5:5 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因为 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
利未记19:32 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 神。我是耶和华。
孩子们,你们有没有尊重成年人呢?也包括你不认识的成年人?你有没有跟他们打招呼,让他们走在你前面,为他们开门,或者其它表示尊重的事呢?或者你不理睬他们,或者更糟糕的是取笑他们或者给他们制造麻烦?如果父母之外的成年人告诉你做什么(或者别做什么),你有没有以尊重的态度来回应呢?这些事在我们的社会中已经越来越不常见了,可是这些都是上帝要求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