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 为神“打广告”
许万常

经文:“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藉著我们修成的: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林后》3:3

货物要畅销,首先就得打广告,若没有人知晓,东西再好也不会有人要。做广告有两种:一者靠口碑,二者藉媒体。在这个露脸时代,似乎露脸越多,越能吸引粉丝。但这不代表东西真的好。因为现今的世上,香与臭的界线早已变得模糊不清,而且,即使是臭,逐臭之夫却也不少。

福音是世间的至宝,但是给我们带来福音的主似乎却不擅打广告:“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拣选、所亲爱、心里所喜悦的!我要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外邦。祂不争竞,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祂的声音。”(《太》12:18-19

我们不禁要问,既不打广告,街上也没有人听见祂的声音,怎么可能做到“必将公理传给外邦?”

在圣经中,我们看到,因著不信耶稣的缘故,主的兄弟也希望耶稣去赢得知名度,到大城市努力争取露面的时间,他们对主说:“人要显扬名声,没有在暗处行事的。你如果行这些事,就当将自己显明给世人看。”(参《约》7:3-5

但自古以来,福音的广传都不依照世人的思维——不是靠“新闻媒体”,也非有意显扬。神看重的是一个个人,一个个灵魂。就如同生孩子是一个一个的生,信主也是一个一个的信,这一个个的人尝到了福音,尝到了这从天而降的佳肴,“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诗》34:8)他们便成了福音的使者。

的确,十字架的救恩太美好了,好到可以自我推销(sell itself),好到根本不需打广告;它也如火焰,在福音的使者心中燃烧,以至于他们愿意自我隐藏,让这福音得以彰显,世人得以认识这真正的宝贝。“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24:14)两千多年来,福音的广传,也证明了福音的神奇。

亲爱的弟兄姐妹,主不需要为自己作广告。我们每个人就是福音的广告,我们的生命,就是一封“荐信”,上帝藉著我们,要把救恩推荐给别人。你意识到你神圣的角色了吗?

祷告:天父,我们立志作你的门徒,活出你的生命,为你作美好的见证,求你加添给我们力量,保守我们不至失脚,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