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約》13:23)
朋友的兒子丹丹兩歲了,恰好是語言爆發期,口中時有驚人之語。比如,丹丹最近學會說“爸爸媽媽的寶貝丹丹”了,所以,在別人喊他“丹丹”時,他會特別地糾正道:“是爸爸媽媽的寶貝丹丹。”而且每次這樣說時,他滿臉都是驕傲。
丹丹的這個自稱,讓我想到使徒約翰。
作為耶穌的門徒、《約翰福音》的作者,約翰提及自己的時候,曾不只一次地以“耶穌所愛的”來指代自己(參《約》13:23,19:26,20:2,21:7、20)。
其實,這個“耶穌所愛的”的自稱,在新約時代極不尋常。若非約翰親身經歷了耶穌的大愛,他是斷然不會這樣自稱的。
我們發現,“耶穌所愛的”這一短語中的動詞“愛”,全都採用了過去未完成的時態(imperfect)來表達未完成的形態(imperfective aspect),用於強調耶穌對門徒愛的持續與恒久。
約翰認識到,耶穌對他的愛不是一時衝動,乃是伴隨一生。當約翰在革尼撒勒湖邊撒網捕魚的時候,耶穌愛的呼召就臨到了他,他便撇下所有來跟隨祂了。起初,約翰性情暴躁,以致得了一個別名——半尼其(雷子的意思)的名字。在跟隨耶穌的3年中,他的性情被主的愛徹底改變了,後來還寫下了眾多愛的篇章,被後來的人尊為“愛的使徒”。
約翰對耶穌愛的經歷,可以說伴隨了他後面的一生,尤其在一些關鍵的時刻,我們能看見這愛的顯露。
在最後的晚餐,約翰知道自己是耶穌所愛的,便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參《約》13:23)。
在十字架前,他知道自己是耶穌所愛的,便成了主母親的兒子、主的兄弟,將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接到自己的家裡來奉養(參《約》19:25-27)。
在第一個復活節的清早,他知道自己是耶穌所愛的,便快速跑到墳墓,及至看到空墳墓,他第一個信了(參《約》20:2、8)。
約翰知道自己是耶穌所愛的,在聽到復活顯現的主的聲音時,第一個認出“是主”(參《約》21:7)。
不僅如此,在主耶穌復活後和門徒的那個早餐後,約翰緊緊地跟著主,以至於彼得及其他門徒誤以為跟著主的他,是不會死的(參《約》21:20-23)。
在與主的愛的關係中,約翰不僅知道自己是被愛的,他也主動與主親近,成為主的家人來回應主的愛。
因著在愛中,他最先相信主的復活、最早認出主的聲音。也是基於對主愛的認識,約翰不僅寫下眾多愛的教導:“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一》3:16),更是用盡一生,來見證主的愛、回應主的愛,並一生仰望愛他的主,“我願你來!”(啟22:20)
親愛的弟兄姐妹,你我是否也如約翰這般深知耶穌的愛,以至於我們能像他這樣說出:“我是耶穌所愛的!”
禱告:主耶穌,願我如使徒約翰一樣,深深知道你的愛,讓我因認識你的愛,更願親近你,而非向世界的誘惑妥協;讓我更多信靠你,而非信靠自己;讓我更快順服你的旨意,而非疑惑、躑躅。願愛我的主快來!阿們!